| 描述: |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二、组织实施国家、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;三、负责全市公路运输、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输、水路运输、港站疏运、搬运装卸、港口码头、营业性客货停车场站、运输代理、仓储、理货、联托运服务及车船租赁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;四、负责全市公路路政、水路航政管理和交通规费稽征管理;组织、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,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;组织和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。五、 负责全市内河通航水域、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、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、船舶和船员证照核发、内河救助打捞及内河通航水域的临河、跨河建筑物的行业管理;负责内河水上交通行政处理和处罚;六、制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、规划;七、组织实施交通行业行政执法和指导交通系统体制改革。 八、组织指导交通系统利用外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。九、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。 十、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工作和直属单位班子建设;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;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;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。 十一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